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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香之道食品有限公司“莫香客 MO XIANG KE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4-05
广汉市香之道食品有限公司“莫香客 MO XIANG KE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407020号“莫香客 MO XIANG K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经复审查明:驳回决···

广汉市香之道食品有限公司“莫香客 MO XIANG KE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407020号“莫香客 MO XIANG K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2353580号商标的注册申请经审理决定予以驳回,该决定已生效。鉴于该商标已丧失在先权利,申请商标与之不存在商标权利冲突。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5669151号商标文字构成、呼叫区别明显,即使用在类似服务上,也不会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第62407020号“莫香客 MO XIANG KE及图”商标信息:申请/注册号:62407020,申请日期:2022-01-26,国际分类:第35类-广告销售,商标申请人:广汉市香之道食品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中文):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向阳镇江南村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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