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商标公告 >> 无效宣告

四川众智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国泰天香”商标无效宣告请求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4-07
四川众智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国泰天香”商标无效宣告请求案例申请人于2021年12月17日对第29977521号“国泰天香”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第25438795号“国泰香···

四川众智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国泰天香”商标无效宣告请求案例

  申请人于2021年12月17日对第29977521号“国泰天香”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第25438795号“国泰香优 GTXY”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经过申请人的长期使用,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如果任由争议商标存在和使用,势必会给申请人造成经济和信誉上的损失。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为成都本地企业,且有一定业务往来,申请人怀疑被申请人是怀揣打擦边球的心态,申请注册了与引证商标近似的争议商标,从而误导消费者,借用申请人的知名度。综上,请求依据《商标法》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及《民法通则》第四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荣誉证书;

  2、销售合同;

  3、销售凭证;

  4、包装袋及VIS设计;

  5、门头招牌;

  6、广告宣传;

  7、品牌推介会田间展示会表彰大会。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8年4月2日向我局提出注册申请,于2019年3月28日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1类未加工谷种等商品上。现为有效注册商标。

  2、引证商标的注册申请日期早于争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日期,但初步审定公告日期晚于争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日期,核定使用在第31类未加工谷种等商品上。现为有效注册商标。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本案中,争议商标获准注册日期早于2019年11月1日,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实体问题应适用2013年《商标法》,本案的相关程序问题适用现行《商标法》。

  申请人主张的2013年《商标法》第九条属于总则性条款、《民法通则》第四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立法精神在2013年《商标法》中亦有所体现,我局将根据申请人的具体评审理由适用相应的实体条款予以审理。根据申请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本案焦点问题可归纳为: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否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关于焦点问题,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标识。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未加工谷种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未加工谷种等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近,属于类似商品,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并存使用在上述类似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的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申请人与其具有代理、代表关系以及除上述关系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其商标存在。因此,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十五条所指之情形。

  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申请人以伪造申请书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手段取得争议商标的注册,或者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存在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者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之情形,故申请人依据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规定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的理由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如果您关于国际商标、国际专利、海外公司注册及知识产权相关疑问,联系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3965191860(微信同号),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也可关注我们的网站www.AH66.cn。

  依照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第29977521号“国泰天香”商标:申请/注册号:29977521申请日期:2018-04-02国际分类:第31类-饲料种籽商标申请人:四川福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上一篇:第13017293号“POLOMEISDO”商标注册撤销复审案例
下一篇:迪士尼企业公司“米奇云”商标注册无效宣告请求案例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特别声明: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果造成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5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移动端 皖ICP备2022000963号-3 XML地图 文广知识产权网
    电话咨询:139-6519-1860
    在线客服咨询